新京報:汽車限購“先限再聽民意”不妥
北京汽車“限購令”發(fā)布之前,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意見征集,并未直接叫停購車,這就給了民眾一定的“緩沖期”;而廣州“限購令”連夜出臺、“先限再聽民意”,怎能避免輿論震蕩?
據(jù)《廣州日報》報道,從7月1日零時起,廣州市小汽車“限量”政策正式實施,試行一年。6月30日晚上9時,廣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關于廣州市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的通告》(試行一年)的相關內容。試行期間全市中小客車增量配額為12萬輛,按照每月1萬輛進行配置。為做好銜接,廣州7月暫停辦理牌照登記。而為了在限購令實施之前買車,許多消費者連夜排隊搶購,4S店也實施通宵營業(yè)應對。
正如有網(wǎng)友所說,廣州“汽車限購”政策出臺,在時間節(jié)點的把握上堪稱“精準”:7月1日開始施行,發(fā)布則是在前一天晚上9時。此前并無吹風、聽證之類“減震降溫”之舉。只是在發(fā)布會時,廣州市交委官員表示,改善方案將在一年“限購”期間廣泛聽取民意,充分征求意見再行推出。但如此“先限再聽民意”,又如何體現(xiàn)民意?
神速推出的“限購”車輛政策,因為其過于強烈的行政命令色彩,很難真正體現(xiàn)民意。在出臺“限購”政策之前,廣州市相關部門可能也組織過調研,但并沒有廣泛征求民眾意見,而是以一種保密的、剛性的、匆忙的通告方式,公之于眾,當然無法阻止民意的強烈反彈。
現(xiàn)在,“限購”政策已經(jīng)推出并進入施行階段,再強調什么試行期間充分征求民意,未免有些程序倒置。如果試行政策失當,則施行一年期間產生的巨大社會成本、行政成本,又由誰來承擔?而這樣的支出其實是可以節(jié)省下來的。
廣州并不是第一個實行汽車限購的城市,可為參照的是,在2010年底,北京市購車“限購令”發(fā)布之前,在網(wǎng)上進行了為期一周的意見征集,各種意見都得到了充分表達,征求意見期間也并未叫停購車,這就給了民眾一定的“緩沖期”?,F(xiàn)在廣州突然限購,但車輛指標如何配置等重要內容卻未見公布,“停擺”一個月,不僅給市民帶來不便,也會讓不少汽車從業(yè)人員陷入窘境,對民生影響很大。
當?shù)厝绱恕凹眲x車”,可能是為了防止出現(xiàn)突擊購車的情景,但是在方便管理和尊重民眾知情權之間,更應照顧到后者的權益。
一項涉及廣大民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臺,理應經(jīng)過詳盡的調研,廣泛征集民意,再通過公開聽證等方式慎重推出。這種慎重,既是對正當、合法程序的敬畏,也體現(xiàn)了對公共權力可能干預民眾生活的高度警覺。對此,國務院也早有文件,要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進行聽證。
廣州市城市擁堵由來已久,空氣質量也為人詬病,對此,民眾與當?shù)卣母惺軕獰o二致。當?shù)卣孕姓娏囕v總量實行調控,或許有其不得已的苦衷。但問題在于,越是關涉群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臺,越是應吸納民意、尊重基本的程序,而非“先限再聽民意”。
胡印斌(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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