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wǎng)訊(記者 賀朋)教育部門明令禁止幼兒園向幼兒家長額外收取書本費等費用,然而近日有不少家長向新聞廣播反映,他們的孩子所在的幼兒園依然存在亂收費的現(xiàn)象。
記者根據(jù)家長提供的線索,來到了位于鄭州市秦嶺路北環(huán)的明鏡臺幼兒園。一位幼兒園的工作人員表示家長所說的書本費是“材料費”。
但當記者詢問這260塊錢究竟花到哪兒了,對方卻答不上來,只好找來了幼兒園的園長出面說明情況:“我們是引進了一個多媒體的教學,孩子可以比如說找相同、找不同,取角游戲的藝術、美工這些東西配了一些材料。”
記者隨后要求看看園長口中的多媒體教材,可園長帶著記者在園內轉了一圈,始終無法說明哪部分教材是由這部分費用專門購買的。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園長終于承認這部分收費屬于違規(guī)收費:“要說按照國家規(guī)定是不應該收的,我們今后會調整這樣的問題。”
《河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明確規(guī)定,除保教費、住宿費、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外,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書本費、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
針對幼兒園違規(guī)收取書本費的行為,鄭州市教育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家長遭遇這類問題,可直接到幼兒園所屬的教育部門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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