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6月4日專電 6月3日晚,針對云南省陸良一中兩名高中生因為在學校教學樓內(nèi)“吹泡泡”和“扔紙飛機”被學校開除事件,陸良縣教育局調(diào)查組認為學校處罰過重,責令陸良一中撤銷對兩名同學的處罰,作出書面檢查,并對學校通報批評。
據(jù)陸良縣教育局紀委書記李彥平介紹,根據(jù)調(diào)查:6月1日18時18分,在高三年級學生晚輔、其他年級休息期間,高一年級344班學生閔某某,在東教學樓三樓走道上用吹泡泡工具往樓下吹泡泡,引起眾多學生在樓道圍觀、起哄。經(jīng)值日教師反復進行勸阻,閔某某同學不理不睬。
隨后,高三305班學生馬某某從教室出來,在教學樓三樓向樓下扔紙飛機,進一步引起學生起哄、圍觀。為防止發(fā)生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學校20多名教師經(jīng)過30多分鐘的反復勸阻和疏導,事態(tài)才得到了控制。
因臨近高考,為維持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高三學生全身心備考,6月1日晚21時,陸良一中召開行政會議,根據(jù)《陸良縣第一中學學生違紀處罰暫行規(guī)定》,給予閔某某同學、馬某某同學開除處分、保留其學籍的處理決定。
陸良縣教育局調(diào)查組認為,陸良一中對兩位同學的處罰欠妥,經(jīng)研究決定:責令陸良一中撤銷對閔某某同學的處分決定,及時讓該同學回校學習;責令撤銷對馬某某同學的處分決定,并及時與家長聯(lián)系,穩(wěn)妥地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確保其順利參加高考。
李彥平介紹,兩名同學的行為確實違反了校規(guī)校紀,是應該告誡、處罰,但是陸良一中處罰過重,已經(jīng)責令陸良一中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全縣通報批評。(記者何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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