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04日13:31 來源:中共河南省紀委、河南省監(jiān)察廳微信公號清風中原
省體育局副巡視員張振中違規(guī)讓企業(yè)支付吃喝費用問題
2012年至2014年,時任省體育局群眾體育處處長張振中利用主管全民健身工程督導工作的職權便利,安排省體育局下屬國有企業(yè)省體育服裝器材公司(負責全民健身器材的巡檢)為群眾體育處吃喝招待、送禮等違規(guī)開支墊資。之后,群眾體育處兩次以“全民健身器材巡檢費”的名義,為省體育服裝器材公司申請經費88萬元用以彌補墊資費用。張振中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7月,張振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省公安廳原副巡視員張建學違規(guī)收受禮金、公款旅游問題
2006年至2013年,張建學在中秋、春節(jié)期間,先后多次違規(guī)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共計26萬元,其中十八大后收受5萬元。2013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張建學以外出調研工作為名,到昆明、香格里拉、麗江、西雙版納等地旅游,將往返機票、住宿費等費用5295元在省公安廳公款報銷。同時,張建學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7年6月,張建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開封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航生超標準列支招待費以及違規(guī)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時任開封新區(qū)黨工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航生安排工作人員違規(guī)用公款購買茅臺酒等高檔煙酒用于公務接待,花費9.983萬元。3年間,新區(qū)政法委共列支公務招待費136.39萬元,超標準列支124.43萬元,張航生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6年8月,張航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永煤集團永龍永登煤業(yè)原黨委委員、永登煤業(yè)董事長、總經理張懷民違規(guī)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
2014年7月,時任五鳳煤礦礦長張懷民以公務接待為名,安排工作人員違規(guī)用公款購買茅臺酒,花費5.874萬元,并以運輸裝卸費名義虛開發(fā)票入賬報銷。張懷民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5年6月,永煤集團黨委給予張懷民開除黨籍處分;永煤集團依據有關規(guī)定,給予張懷民留用察看處分。
省豫糧糧食集團襄城糧食產業(yè)有限公司違規(guī)組織公款旅游問題
2016年10月,經襄城糧食產業(yè)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培顯同意,該公司組織266名職工外出公款旅游,共計花費37.2萬元。2016年12月,經黃培顯同意,該公司下屬6名企業(yè)經理前往日本、韓國旅游,共計花費公款12.6萬元。黃培顯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7年7月,黃培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被免去董事長職務;所有參與公款旅游人員退賠相關費用。